2018盐城射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3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2)
2018-04-11 10:48:04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 面 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下午2:3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的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得数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发改委协同县人力资源公司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发改委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县人力资源公司)
联 系 人:顾丽丽
七、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附件:《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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