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经济开发区招商人员招聘10人公告(2)
2018-03-08 14:01:44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泰州经济开发区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政审及公示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泰州经济开发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对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递补。
(3)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四、管理方法及待遇
聘用人员与泰州市鑫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隶属泰州经济开发区)签订聘用合同,由泰州市鑫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至泰州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工作。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的待遇实行年薪制管理,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6-8万元/年(含五险一金),绩效年薪按照泰州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绩效考核相关文件执行。业绩显著者、全年报酬上不封顶。
五、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泰州医药高新区人社局所有。
招聘咨询电话:0523-89690235、89690236、89690551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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