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栖霞区商务局招聘5人公告(2)
2018-02-22 13:41:11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
(三)资格审查
候选人须本人参加审查,并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预计3月上旬,以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地点: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江苏领航人才大厦4楼。
3、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或单位开据的工作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1寸免冠近照两张。
4、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材料代为妥善处置,谨慎保密,恕不退还。
(四)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试题由专业考试中心负责出题,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时事政治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
2、笔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面试资格。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出具后在领航招聘网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者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体检资格。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5、面试成绩不当场公布。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后,在领航招聘网对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八)聘用
对体检无异常并通过考察(政审)的人员,决定正式聘用。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决定正式聘用,缴纳五险一金,年薪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不低于6万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栖霞区纪委、栖霞区商务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电话:85664196。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3日
附件: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2018年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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