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17人公告(2)
2018-02-05 11:38:12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招聘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3月3日(周六)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合格线为50分,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其网站公布。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需提供有效的相关工作岗位聘用合同或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公布。
(2)面试由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5062221228
南京市人社局招聘考务:025-83151200
(二)招聘主管单位电话: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事处:025-68786290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机关党委:025-68786291
附件: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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