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徐州贾汪区工业园区招聘10人公告(2)
2018-01-03 11:13:42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考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报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材料。
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复审把关工作。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如实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区人社部门。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费100元。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各项考试成绩、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招聘工作中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查纠。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八、本公告由贾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6-66889680
监督举报电话:0516-66889659
周六、周日不休息。
附件:贾汪区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主管部门(单位) | 经费来源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开考比例 | 招聘人数 | 学 历 | 专 业 | 其 它 条 件 |
徐州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全额拨款 | 招商工作人员 | 01 | 管理10级 | 1:3 | 5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取得相应学位 |
全额拨款 | 招商工作人员 | 02 | 管理10级 | 1:3 | 5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取得相应学位;驻外招商,适宜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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