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盐城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招聘5人公告(2)
2017-12-09 13:28:30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6日下午2:30,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办公辅助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执法辅助岗位以面试成绩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式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协同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由于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海河派出所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办公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根据《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公辅助岗位核定标准执行,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根据《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中执法辅助岗位核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15905114801(县人力资源公司)
联 系 人:顾丽丽
七、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附件: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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