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无锡江阴青阳镇招聘城管协管员5人公告(2)
2017-09-20 10:27:43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江阴市青阳镇人民政府
六、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面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地点:青阳镇政府107办公室。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二)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相加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其他说明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笔试合格线上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组织、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组织、内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镇党委组织人事办公室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江阴市光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由江阴市光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江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指导标准实行。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6910601(镇纪委),咨询电话:86910604、86910603(镇党委组织人事办公室)。
江阴市青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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