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州市人社信息中心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
2017-04-11 13:52:16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苏州人社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 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按照苏州市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金。
3. 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
5. 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市人社局纪检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0095。
八、联系方式
招聘电话:0512-65215568。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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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