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徐州贾汪区招聘5名区政法委员会政法社工公告(2)
2017-03-28 13:53:56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贾汪区人社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贾汪区人力资源招聘网公示(http://www.xzzp.org/jwq.html),公示时间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贾汪区劳动保障代理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贾汪区政法委工作。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主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以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订合同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1、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企业性质用工)。
2、工资待遇:执行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不含个人缴纳部分)以及伙食补助。
七、本次招录工作相关信息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八、本简章由徐州市贾汪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6-87318860 0516-6688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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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