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盐城射阳县司法局招聘13名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公告(2)
2016-12-02 10:14:42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盐城人社
(四)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司法局工作。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相应岗位根据《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核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9686182 0515-87055497(射阳县司法局)
联 系 人:刘磊尧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 0515-69222966(县人力资源公司)
联 系 人:徐小慧
七、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09009
射 阳 县 司 法 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附件一(报名表).xls
附件二(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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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