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4名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简章(2)
2016-09-19 15:35:47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常州人事
5.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录单位组织,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6.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7.公示
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录用人员首次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委托常州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录用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交纳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八、本此招聘工作由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负责解释。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0519-85358181。
附件:
1.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2.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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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