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连云港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招聘5名工作人员简章(2)
2016-08-30 11:47:03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灌南县人社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主要为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及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518-83331091、0518-83968833。
因体检、考察、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该岗位的符合条件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实行三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薪酬按照《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职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参照聘用人员的薪资标准付清试用期的工资待遇。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负责解释。
2016年8月29日
附件:1、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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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