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通鼎石实业有限公司招聘4名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次公告)(2)
2016-08-02 11:28:34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南通人事考试
七、试用与录用
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鼎石公司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笔试和面试得分折算的总成绩,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则不予递补。
八、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的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二年一签。
2、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4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同时单位为其缴纳五险。奖金根据工作业绩,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兑付。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513-80606690
十、其他
本简章由南通鼎石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060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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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