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名专业人才招聘简章(2)
2016-07-15 08:54:24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常州人事
(四)资格复审
1.招聘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复审时需交验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
2.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到场复审的视为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组织考核
(一)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与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包括履历分析、专业知识问答、面试比选、面谈评估、综合评价等。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面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招聘工作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照招聘单位实际需要、职位要求与面试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按照应试人员及面试情况拟录用人选可少于或等于招聘总人数)。
(二)体检与考察
面试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及程序,将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同步公示7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发放录用通知书,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享受所在单位职工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管理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19-86908908、85257995
监督电话:0519-85682053、85682056
七、本简章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专业人才招聘职位表(一)
2.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专业人才招聘职位表(二)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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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