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10名招商人员招聘简章(2)
2016-07-15 08:50:12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天宁经济开发区
四、人员待遇及管理
新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各岗位试用期月薪为正式聘用后月薪的80%。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正式聘用后的待遇:项目主管基本年薪为12万元,项目经理基本年薪为8万 元,项目经理助理基本年薪为5万元。聘用期间按劳动法缴纳“五险一金”。对有突出贡献者,按《天宁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引荐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关系挂靠区人才市场,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三年后可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电话: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19-81185905,传真:0519-85502050,电子邮箱:511651657@QQ.com,邮寄地址:河海东路9号天宁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430办公室。
六、其他
本招聘简章由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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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