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通市幸福街道招聘4名招商人员公告(2)
2016-03-07 14:09:19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港闸经济开发区
(三)体检、政审和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进行政审和公示(不少于5天),政审、公示无疑异的,办理录用手续。
考生如在体检、考核或政审时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
五、录用及待遇
1.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劳务公司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 待遇:基本工资待遇6000元/月,并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招引到符合产业要求重大项目的,给予适当奖励。
六、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或有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本简章由幸福街道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解释。
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2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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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