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招聘8名社区工作者 8月17日报名
2015-08-17 10:28:37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泰州民政
添加人工客服
2015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招聘8名社区工作者 8月17日报名由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同步泰州民政整理发布,更多泰州民政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频道。
江苏华图微信号:jiangsuht 江苏事业单位备考QQ群:370156419 | |
2015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招聘网校课程 | 备考图书 | |
【2016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线模考系统】8月4场模考 |
为进一步加强泰州医药高新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建设转型升级,经研究,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介绍
1、社区党务工作;
2、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办理本居民地区居民事业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4、调解民间纠纷;
5、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6、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7、向人民政府(办事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其他。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8名,(其中寺巷街道3名、野徐镇5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日前出生),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0年8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5年8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称的资格证书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
6.具有泰州市户籍;
7. 有1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社区工作者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