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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统计局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作者:jiangsuh…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6 13:23:16

2011年国家统计局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统计局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011年3月在北京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我局共有81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各考生于2011年1月28日前电话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由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3月1日至2日。

面试地点:国家统计局三里河办公区东楼(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可乘21、65、68、13路公共汽车三里河东口站下车即到,或乘37、26、45、319、650路公共汽车国家工商总局站下车,向南50米到十字路口,西行300米即到。

四、有关事宜

(一)除综合素质面试外,我局还组织专业考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在一天内分考场交叉进行。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早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国家统计局三里河东办公楼正门圆锥形大厅内传达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详细分组名单将另行通知。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及复印件、户口卡复印件、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及复印件、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及复印件、待业人员所在街道待业证明(加盖公章)。

2.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人才中心存档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证明,并注明现工作单位)、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需另附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一般按职位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初步定于3月4日。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结果,一般按2:1比例进行考察。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我局网站公告。

 

联系人:菅雯雯

联系电话:010-68782786、68782779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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