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市天宁区直属学校公开招聘6名在职教师简章(2)
2015-04-29 15:03:4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天宁区教育
添加人工客服



(二)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应聘者应严格对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仅根据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内容:根据报考学科指定内容上课。
课堂教学能力考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2.答辩
内容:结合上课内容回答问题。
答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答辩占40%,课堂教学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对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区教育文体局、区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管理
聘用学校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区教育文体局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