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13名人员公告(2)
2015-04-20 08:54:47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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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及组织
1、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属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710817、025-52710815
联系人:何老师、沈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2710810
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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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