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徐州市丰县中等专业学校8名技能教师招聘公告(2)
2015-02-05 16:07:47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徐州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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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专业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执行,符合上述标准或要求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出现的缺额按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过劳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工资待遇按聘用合同约定办理。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应聘人员与此次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单位,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九:本公告由2015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技能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专业面试成绩、体检人员、考察人员名单公布、拟录聘人员公示及其他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江苏省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fxrbj.gov.cn)和丰县教育网(http://www.fxjy.cn)发布。
咨询电话: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9215163
丰县教育局 0516-80396925
丰县中等专业学校 0516-89280296
2015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技能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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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