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5名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 1月5日报名(2)
2015-01-04 10:48:13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盐城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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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http//www.ycit.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并由盐城工学院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前要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复审,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
1、《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15年1月24日前;
3、提供本人真实的科研成果、学生干部经历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面试按照盐城工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盐城工学院网站(http//www.ycit.cn人才招聘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68076
联系人:林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15-88168026
联系人 :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2、《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盐城工学院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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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