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通知
2014-12-03 09:45:34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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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2月1日至5日
现场审核时间:12月6日至7日
考试时间:2015年1月2日至3日
二、报考对象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江苏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江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学生证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报名后,考生需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并于12月29日-1月3日在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特别提示: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报考考区只能选择江苏理工学院考区,其它考区不接收“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面试的报考。
考生在确认期间到报名时所选择的考区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缴纳考试报名费用。报考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可就近在各市现场确认审核、缴纳费用。
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现场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二)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户籍在江苏省内的社会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户籍材料原件。
2. 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的外省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3. 江苏省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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