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州市高港区公开招聘25名幼儿教师简章
2014-11-27 10:44:1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高港区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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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结合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聘计划
2014年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5名,具体岗位详见《高港区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2.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一)的人员应具有泰州市户籍,户籍状态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须现在高港区注册幼儿园连续从事幼儿教育3年及以上(工作时间截止2014年12月10日),并在此期间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3、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一)的人员,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9日至1996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2月9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布简章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电视节目中心高港城市频道、高港政府网、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高港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9日—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
3.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考人员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高港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所在幼儿园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委培、定向、联办的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缴纳报名费98元,特困家庭毕业生凭低保证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自行选择报考岗位类别,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类别,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招聘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简章》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由区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过指定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4年12月11日下午2:30-5:00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