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淮阴中学公开招聘26名教师简章(2)
2013-12-04 16:01:0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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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讲
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试讲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含)为合格,试讲成绩占总成绩40%。
(四)面试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按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淮阴中学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或因参加面试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空缺的,从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面试形式和内容为考生回答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问题。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试讲、面试各占30%、40%、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因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和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及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江苏省淮阴中学:0517-83518805;
淮安市教育局: 0517-83662485;
淮安市人社局: 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江苏省淮阴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89088988。
附件下载:报名表.doc
江苏省淮阴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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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