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3)
2013-11-28 14:13:54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淮安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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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处分或给予其他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纪委:0517-85988558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3671213
政策咨询电话:0517-85981299 85981188 85981491
本简章由2013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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