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报人员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相关考试。
(一)所需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2)身份证,(3)教师资格证,(4)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及2006年1月1日以来获得县区级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和县区优质课评比(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以上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报名表和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报名表和档案袋封皮样式见《附件2》和《附件3》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江苏师范大学网站和贾汪区教育信息网公布,并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考试办法
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总分=说课得分×70%+答辩得分×30%。说课满分100分,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教师素养,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答辩满分100分,主要考查教育理念、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答辩时间10分钟。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苏师范大学网站和贾汪区教育信息网,并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六、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在江苏师范大学网站和贾汪教育信息网公示。
七、体检和考察
说课成绩低于该项满分75%或答辩成绩低于该项满分60%的,不予录用。当该岗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人数大于该岗位计划招聘职数时,按招聘计划职数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而造成的空缺职位,按总分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分并列的,根据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当该岗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计划招聘职数时,成绩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和考察,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而造成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拟录用人员在江苏师范大学网站和贾汪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八、录用与待遇
(一)签订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和要求办理事业财拨入编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二)其他事项
1. 子女就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可根据个人意愿转入贾汪区就读。
2.录用前在职期间的实际工龄和教龄经认定后予以连续计算。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