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镇江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2023-06-08 15:50:1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镇江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公告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同步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理发布,更多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频道。
根据《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镇新事招公告﹝2023﹞2号)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安排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成绩职位内排名在招聘公告岗位表上各岗位招聘人数3倍(含)以内的考生,具体笔试成绩及职位内排名请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2日(周一)9:30-16:00。
资格复审地点:
镇江市丁卯第三中心小学(智慧大道以东、张许路以北)一楼微格教室。
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证书,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名称不在岗位专业参考目录内但名称相近的考生,还须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3.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和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如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别没有“师范”字样的,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除2023年当年毕业的考生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外,其他考生(不管是否为2023年毕业生身份)均须已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402、403岗位提供)。证书原件丢失的,请提供有本人信息的职称部门盖章的职称通过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见附件)。
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复审期间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入围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当天不收取面试费,面试费在打印面试通知单时候网上缴纳。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会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
2.所有证件、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只收取复印件,未就业承诺书等其他证明材料收取原件。
3.考生本人无法前往的,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所需的各项材料,委托办理资格复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料遗失、资料不全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3年6月8日
附件:
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 (大学)。本人承诺自毕业起至报名时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符合招聘公告相关规定。此次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名参加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考试,所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即为《2023镇江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教师招考公告,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