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南京市第一中学招聘3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02-27 17:09:3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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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3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国际部:托福课程教师2名。
初中部:语文教师1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智联招聘、南京一中校园网(http://www.njyz.net)上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国际部托福课程教师应聘岗位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条件优越可适当放宽);
3.国内或国外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科教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以及教育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有英语专业8级证书或雅思7.5分,托福100分以上成绩,了解托福或雅思等语言考试,能胜任语言教学;
5.能胜任高中班主任工作及相关学生管理工作;
6.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具有国际课程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初中部语文教师应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具备一级教师职称,或获得过语文学科荣誉称号,或获得设区市语文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
3. 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 专业:本科学历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研究生学历专业: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教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
5.具有初中或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截至2023年2月28日有3年及以上中学语文教学工作经验。
(三)岗位条件说明与待遇
国际部托福课程教师薪资待遇:年薪18至30万人民币。
三、不得应聘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 日—2023年3月14日。
2.报名方式:寄送应聘材料(信封封面注明应聘岗位名称)。材料包括:《附件:南京市第一中学应聘工作人员信息表》、个人简历一份(写明应聘岗位及有效联系方式)、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近期生活照、证件照各一张。材料恕不退还。
3.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23年3月14日(以收件邮戳为准)。
4.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南京市中山南路301号南京市第一中学人事处,联系人:孙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5—68187209,邮编:210001。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学校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1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单,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5.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南京市中山南路301号)。
7.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8.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面试地点:南京市第一中学。
10.考核:应聘岗位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
11.结果通知:面试结束后,学校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其他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四)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及成绩等。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校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由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京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68187209;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
监督电话:025-68187208;联系人:张老师。
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南京市第一中学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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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