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第二批)资格复审和试讲通知
2022-11-01 17:16:2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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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江苏省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2年11月6日进行的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试讲,因疫情原因延期至11月13日进行。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应聘以下相应岗位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试讲。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初审合格人数 |
1 | 工商管理学院专任教师 | 1 | 25 |
2 | 工商管理学院专任教师 | 1 | 11 |
5 | 金融学院专任教师 | 1 | 27 |
8 | 数字商务学院专任教师 | 1 | 5 |
9 | 健康学院专任教师 | 1 | 9 |
10 | 健康学院专任教师 | 1 | 11 |
12 | 智能工程技术学院专任教师 | 1 | 6 |
13 | 体育系专任教师 | 1 | 8 |
二、资格复审要求
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于2022年11月10日中午12:00前打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myrsc@163.com,文件命名为:岗位号+姓名+资格复审材料,逾期未发送视为不参加试讲考核。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内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信网截图;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社会人员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暂未取得的应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承诺书(附件1,打印后签名);
4.年龄超过35周岁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岗位9和岗位10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及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副高职称、本科学历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副高职称证书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承诺书(附件2),打印后签名。
应聘人员按照上述材料顺序扫描打包,无法提供以上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考核资格。
三、试讲
因受疫情影响,本次试讲考核采取线上试讲。
(一)试讲时间
2022年11月13日上午8:30,请试讲考生提前做好安排。
(二)试讲方式
试讲通过腾讯会议进行,具体通知将于11月7日在人事处网站发布。试讲相关要求参照人事处网站10月17日发布的通知https://www.jvic.edu.cn/rsc/2022/1017/c3416a117200/page.htm。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于11月8日前完成问卷,扫描二维码
或者打开问卷链接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waxL/#。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政策咨询:周老师:025-52710672,电子邮箱:jmyrsc@163.com。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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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ling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