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及注意事项
2022-10-26 14:06:58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社会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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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于10月29日进行。南京市社会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考试时间
防疫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承担对社会的防疫责任,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制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南京市防疫方案。考生防疫须知如下:
(一)在宁考生,考前7天请不要离开报考所在地;异地来(返)宁的考生,请及时查阅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疫情防控政策措施(http://www.js.gov.cn/art/2022/9/15/art_83410_9986569.html),并根据南京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要求,完成必要的隔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二)所有考生从10月22日起至考试结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自觉做到不离开报名点所在地,不前往人群流动性较大的聚集性场所,不从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网购,并如实填写《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简称《健康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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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健康报告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0天内有境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7天内有境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或考前7天内有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
3.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及当天首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4.考试当天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
5.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6.未按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人员,以及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实施健康管理的人员。
(四)考前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要求
1.所有考生须从考前7天(10月22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健康报告表》。
2.从外省常态化区域来(返)宁的考生,须提前3天到达,在抵宁时进行一次核酸落地检测,3天内须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完成3天3检,方可参加考试;
3.江苏省内其他常态化区域来(返)宁的考生,抵宁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方可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方可参加考试。为了考生入场检测方便快捷,建议提前打印检测报告。
(五)进入考点考场
1.笔试当日,考生在准考证规定时间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考生进入考点除查验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须主动出示苏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报告表》,并接受体温测量(低于37.3℃)。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及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防护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六)考试至结束离场
考生在进入考点后突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综合研判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注意事项
1.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证件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12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南京市社会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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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ling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