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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第二批)资格复审与试讲工作通知

    2022-10-17 13:07:3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华图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2022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第二批)资格复审与试讲工作通知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同步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整理发布,更多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华图教育(jiangsuht)公众号备考上岸群

      根据《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试讲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试讲对象

      应聘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以下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试讲。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初审合格人数
    1 工商管理学院专任教师 1 25
    2 工商管理学院专任教师 1 11
    5 金融学院专任教师 1 27
    8 数字商务学院专任教师 1 5
    9 健康学院专任教师 1 9
    10 健康学院专任教师 1 11
    12 智能工程技术学院专任教师 1 6
    13 体育系专任教师 1 8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0月29日09:3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北门外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二)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社会人员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暂未取得的应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4.年龄超过35周岁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毕业证以及学位证等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岗位9和岗位10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及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本人须携带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上述材料的所有原件按序排好备查,同时按序将复印件装订成册,资格审核通过后交由学校存档备查。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考核资格。

      三、试讲

      (一)试讲时间

      2022年10月30日上午08:30

      (二)试讲地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讲要求

      试讲按照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试讲采用授课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除岗位2外,其他岗位均指定教材,请围绕各岗位具体要求准备,具体详见附件;

      2.按照附件中各岗位试讲要求,在试讲当天提供一节课(45分钟)的纸质教案7份(无统一模板)和15分钟的PPT电子稿,教案及PPT中不得出现应聘人员任何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试讲时间为15分钟,应聘人员自行选择教案中适宜的内容讲解。

      (四)试讲流程

      1.签到抽签

      所有应聘人员于10月30日上午8:00前凭身份证到相应候考室签到、抽签(具体地点见附件)。

      2.试讲

      (1)应聘人员应按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只可以报抽签顺序号,不得表明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

      (2)试讲完成后,应聘人员应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指定的候分地点等候领取成绩,不得回到考场。领取成绩后,即可离开考场,结束考核。

      (3)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工作人员核实身份、抽签及登记。

      2.未经工作人员准许,应聘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侯考区,侯考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并上缴工作人员保存。

      3.试结束后,必须直接离开考场,不得再回考区,对违反考试规定,扰乱考点秩序的应聘人员,经提醒无效者,取消考试成绩。

      四、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应及时申领苏康码、行程码,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

      2.资格复审及试讲考核前,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并出示“苏康码”和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的或不能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均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试讲考核。

      3.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和试讲答题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将另行告知。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不在本次资格复审和试讲范围的其他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均在笔试结束后进行。

      (三)政策咨询:王老师:025-52710819,电子邮箱:jmyrsc@163.com。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试讲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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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即为《2022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第二批)资格复审与试讲工作通知》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教师招考公告,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sunling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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