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无锡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2-09-06 18:34:1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无锡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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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2022年下半年无锡市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请关注各市(县)区教育局公告。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属于认定受理范围:
1.具有我市户籍;
2.在我市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签发机关为无锡市公安局);
3.在锡普通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
4.驻锡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持有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基本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认定机构还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对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行思想品德鉴定,根据具体事实作出认定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与日程安排
申请者完成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及普通话水平等级考试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作出结论→领取证书。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0日至27日17: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中,签字不正确、不清晰或不完整,务请重新签名,否则不能认定。
申请人的认定机构请选择“无锡市教育局”,网报确认点为“无锡教育惠民服务中心”。
申请人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二)现场确认
1.对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已完成网上报名人员。
2.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9月26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地点:无锡教育惠民服务中心(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1楼政务服务大厅,请从北门出入)。
4.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员聚集,请错峰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前,请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申报情况,准备好网上报名号。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由他人代为审核,请代审人携带好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代审人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人员签署的资格复审委托书。
5.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②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③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今年秋季学期仍在校就读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以已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不可以在学学历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④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6)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在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申请人如需延长,请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形式填写信息,由所在认定机构进行材料审核。申请人还应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6.网上报名后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体检
1.对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已完成网上报名人员。
今年已经参加无锡市(含江阴、宜兴)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并合格的人员,可免予体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时做好登记。
2.体检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10月9日(“国庆节”假期、周日除外),上午7:40-9:50。
3.地点: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门诊大厅西侧体检中心(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999号、地铁2号线小桃园站下车,进医院大门右转)。
4.注意事项
(1)体检前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准备好网上报名号。体检当日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佩戴口罩(带有阀门的口罩不得进入),现场测温≤37.2℃(若有感冒发烧等症状推迟体检)、扫门铃码、行程码符合防疫要求方可进入体检场所。
(2)体检前三日避免高脂饮食,限制饮酒、剧烈运动。
(3)体检前晚22:00以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空腹来院,体检前晚保持良好的睡眠。
(4)请着宽松、休闲之衣物,女士勿穿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因需做心电图,请勿穿连裤袜或长丝袜。
(5)到体检中心一楼前台登记,领取体检流转单,至二楼完成各项检查。体检完毕,请将体检流转单交至一楼前台。
(6)体检费用:136元/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或现金方式缴纳。
(7)请避开女性生理期,月经干净第四天方可参加妇科检查;孕期或哺乳期不可拍摄胸片,哺乳结束后补拍胸片。
(8)因防控新冠疫情需要,仅限体检本人进入九院,陪同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5.体检须预约前往。因疫情防控要求,每日体检人数有限,请提前网上预约。预约方式:关注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门诊服务——预约挂号——专科——预防保健科——预约时间,体检咨询电话:85811605。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6.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作出结论
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五)领取证书
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另行通知。请关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发布的通知公告。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68789000,电子邮箱:wxjszg92@163.com。
五、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上半年已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下半年不能再次申请认定。上半年提出过认定申请但未通过认定的人员,下半年可再次提交认定申请。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当地申请人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领取证书等相关事项请关注各市(县)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咨询电话:江阴市教育局86862419,宜兴市教育局87902009,梁溪区教育局85057395,锡山区教育局88200413,惠山区教育局83592406,滨湖区教育局81178595,新吴区教育局81891367,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80580161。
(五)现场确认和体检等事项可能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情况调整。请申请人关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请申请人关注《2022年下半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解读》(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2/9/1/art_57827_10593972.html)
无锡市教育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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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ling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