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苏航运职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任教师资格复审和复试通知
2022-07-27 14:04:34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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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2022年4月2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任教师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和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于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进行,复试考核于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进行。资格复审与复试考核地点均在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一、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所有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均为2022年7月29日08:30-16:30,请所有考生务必最晚于当日下午16:00前到资格复审现场进行签到和资格审核。
2、资格复审地点: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西大门外北侧大学生创业园(同笔试检录地点)。
二、资格复审须知
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缺一不可,原件审核后返还考生,不能完整提供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请全体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并周知。
特别说明:资格复审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考生务必提前复印好相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过期身份证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证明。
2、根据公告报名条件要求,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和学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和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须同步取得学历证书和对应的学位证书。因此,应届、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高等教育学习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
3、国(境)外应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
5、应届毕业生包括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国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内普通高校2020年和2021年毕业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因此,凡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6、报考12至15号专职辅导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证明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包括:聘书或当年聘任学生干部职务的高校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经历证明,同时聘书或证明中必须明确学生干部任职起止时间、任职部门及职务,其中提供任职证明的,证明中必须有证明人姓名、联系电话;
(2)证明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其证明必须为高校人事或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3)证明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其证明必须为企事业单位党委或组织人事或所在党群工作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7、报考专任教师岗位,且适用“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8、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且适用“具有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相应的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年限证明,其证明必须为高校人事或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
9、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2022年4月2日发布的《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任教师公告》附件岗位表“其它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条件的佐证材料等。
10、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三、复试安排
1、岗位代码1至11号的专任教师复试考核分为试讲与面试两个环节,试讲于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进行,面试于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下午进行;
2、岗位代码12至15号的专职辅导员复试考核为面试环节,于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下午进行;
3、试讲及面试考核地点均在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崇川楼(同笔试考核的教学楼),专任教师岗位的全体考生请于2022年7月30日上午7:00前到达考点并完成报到检录,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全体考生请于2022年7月30日中午12:20前到达考点并完成报到检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疫情防控告知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和复试考核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1、取得复审及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每日自行进行健康登记,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省、自治区的县级区域或直辖市的区、县,下同),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
2、考生备考过程中,应持续关注自己身体健康状况,每日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资格复审及复试。
3、复试当天(星期六)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明),出示“苏康码”、行程卡,并提供本人复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可入校参加考试。
4、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学校,考生亦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考试场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
5、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复试:
(1)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已满10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和途经史的已满7天,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已满3天。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外地来通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按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对于外来人员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
(4)外地来通考生须提前通过“好通码”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积极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微信小程序搜索“好通码”,完善个人信息,在首页“入通登记”栏目进行报备,执行相关防疫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复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或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行程有轨迹交叉的,未完全按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外来考生,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笔试地点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场的;
(3)10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和途经史的、3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尚在执行居家或跟踪健康监测管理或与正在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的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
(4)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之日起算未满上述第3点规定时限的;或虽已满规定时限,但不能全部提供期满证明及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7、考生应服从资格复审和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8、复试考核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有关安排。考生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9、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进入校园须知
1、疫情防控期间,进入我校校园一律从学校西大门进入。
2、仅限考生本人进入校园,考生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校园,自驾车辆一律自行在校外寻找停放点。
3、考生进入校园请主动出示《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苏康码、行程码等方可进入校园,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26日
原文标题: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任教师现场资格复审与复试通知
文章来源: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任教师现场资格复审与复试通知(MD5:7884af245bd53cddd011dc17d2fb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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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j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