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京交院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现场资格复审和笔试公告
2021-04-06 10:31:5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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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3月19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和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根据岗位分别于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下午和2021年4月9日(星期五)全天进行。笔试考核于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上午举行。
资格复审和笔试考核地点均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具体来校参考交通线路指南详见附件2)。
一、资格复审时间
编号为B2101至B2102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下午13:00-16:00,请所有考生务必在2021年4月8日下午15:30前到相对应的资格复审等候室签到填表。
编号为B2103至B2108的专职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08:45-11:30,请所有考生务必在2021年4月9日上午11:00前到相对应的资格复审等候室签到填表。
编号为B2109至B2110的专职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下午13:00—16:00,请所有考生务必在2021年4月9日下午15:30前到相对应的资格复审等候室签到填表。
二、资格复审具体地点
报考岗位 | 资格复审时间 | 等候室地点 | 复审地点 |
B2101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 2021年4月8日下午13:00-16:00 | 弘毅楼223 | 弘毅楼217 |
B2102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 弘毅楼321 | ||
B2103女生专职辅导员 | 2021年4月9日上午08:45-11:30 | 弘毅楼321 | 弘毅楼217 |
B2104女生专职辅导员 | |||
B2105男生专职辅导员 | |||
B2106男生专职辅导员 | |||
B2107男生专职辅导员 | |||
B2108专职辅导员 | 弘毅楼223 | ||
B2109男生专职辅导员 | 2021年4月9日下午13:00—16:00 | 弘毅楼321 | 弘毅楼217 |
B2110女生专职辅导员 | 弘毅楼223 |
三、资格复审须知
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缺一不可,原件审核后返还考生,不能完整提供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请全体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并周知。
资格复审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考生务必提前复印好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过期身份证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证明。
2.根据公告报名条件要求,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和学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和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须同步取得学历证书和对应的学位证书。因此,应届、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高等教育学习各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的,请提供学信网上的本人学籍验证报告。
3.国(境)外应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请提供相应的国(境)外院校录取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5.报考B2101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B2103至B2108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和2020年毕业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因此,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6.报考B2103至B2110专职辅导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证明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证明材料包括:聘书或当年聘任学生干部职务的高校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经历证明,同时聘书或证明中必须明确学生干部任职起止时间、任职部门及职务,其中提供任职证明的,证明中必须有证明人姓名、联系电话;
(2)证明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其证明必须为高校人事或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
(3)证明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其证明必须为企事业单位党委或组织人事或所在党群工作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
7.报考B2101至B2102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且适用“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8.报考B2103至B2110专职辅导员岗位,且适用“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年限证明,其证明必须为高校人事或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
9.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原件
四、笔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考试地点: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考场安排详见资格复审当天发放的《准考证》。
五、疫情防控告知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资格现场复审和笔试考核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1.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考生,应提前7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自行进行健康登记。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
2.考生备考过程中,应持续关注自己身体健康状况,每日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到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应随时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我省防控最新要求,根据当时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持有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准备工作,以免影响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4.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学校,考生亦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资格复审和考试场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并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学校,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资格复审和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5.资格复审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资格复审和考试当天入场时,“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的考生,在使用水银体温计经2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配合医务人员排查流行病学史,有流行病学史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并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排查。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因个人原因不能现场出示“苏康码”绿码的考生;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考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7.考生应服从资格复审和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8.资格复审和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资格复审和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资格复审和考试的不予弥补。
9.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进入校园须知
1. 疫情防控期间,进入我校校园一律从龙眠大道学校西门进入。
2. 仅限考生本人进入校园,考生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校园,自驾车辆一律自行在校外寻找停放点,校园大门口不得停放车辆。
3. 考生进入校园请主动出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原件、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等方可进入校园,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附件1:南京交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和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2: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来校参考交通线路指南.docx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2日
原文标题:资格复审和笔试通知:南京交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政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现场资格复审和笔试通知
文章来源: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MD5:291d59546d15e2cf25721ba043279423)
以上即为《2021南京交院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现场资格复审和笔试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教师招考公告,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z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