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通开发区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2020-06-30 14:19:5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通开发区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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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江苏省面向社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现将2020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我区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受疫情影响,我省原定2020年春季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延期到下半年,与秋季认定工作合并开展。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将通过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Category_513/Index.aspx)【公示公告栏】公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如:网上申请、体检通知、现场确认、证书发放等时间要求)。请申请者及时关注,不再另行告知。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统一网报时间为:
7月1日—8月20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如时间有调整以网站通知为准。
三、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以下人员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当地户籍;
2.在当地居住,并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
3.在当地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在毕业院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4.驻当地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师学历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可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六)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只能免试申请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五、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8月22日-8月26日,
上午9:00-11:20,下午1:30-4:30。
2.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居康路1号高师附小内)
因疫情影响原因,请于现场认证前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预约:http://t.xcx-api.zuduijun.com/t/En2m6n
体格检查事宜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关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结果公示
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ntkfqjy.com/Category_513/Index.aspx)
以公示形式通知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其他未尽事项以《江苏省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513-85981916(南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1: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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