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京工程学院人才招聘30名公告(第一批)
2020-01-20 15:43:5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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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深厚工科底蕴、鲜明应用特色的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全国高等学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服务特需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坐落在钟灵毓秀、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方山风景区的北麓,占地面积3000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校园湖光鹭影,风景如画。学校现有19个教育教学单位,建有南京工程学院—燕山大学联合研究院、能源研究院、智能电网产业技术研究院、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康尼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经济与创新管理研究院、文化艺术创意设计研究院等科研单位。全日制在校本硕生近2.5万人,教职工2000余人。
为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2020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各类人才(第一批)3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核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学、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艺术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与制药、法学、管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等。
二、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质和职业精神,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学校紧缺学科专业、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5岁);
4.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人才待遇
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具有中国籍的应聘人员原则上进事业编(港澳台地区应聘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殊高端人才具体待遇面议。
四、考核方法
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合署办公)初步审核应聘人员材料,分送相关学院(中心)。学院(中心)组织面试(含试讲、学术讲座等),考核具体时间由学院(中心)通知应聘人员,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全面审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经研究后在校园网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合署办公)信息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拟进编人员相关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备案。
体检合格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个人简历,并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成果等相关内容),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曹文波 马艳萍
联系电话:025-86118042 传真:025-86118844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南京工程学院
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
邮政编码:211167
电子邮箱: rsc@njit.edu.cn(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方向)+职称)
热忱欢迎有志加盟南京工程学院的海内外英才应聘!
人事处 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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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