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连云港海州区认定市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公告
2018-09-14 23:00:0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海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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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连云港市海州区面向社会认定市区(除赣榆区外)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省具体实施细则及2018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秋季连云港市面向市区(除赣榆区外)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市区(除赣榆区外)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30日。请在报名期内每天的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二.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市区(除赣榆区外)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认定工作咨询电话:83086805;国考笔试、面试工作咨询电话:85822132。
三.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申请认定市区(除赣榆区外)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中国公民(教育部对港澳台地区另有规定的除外),具有连云港市市区户籍(除赣榆区外)或人事关系在连云港市区(除赣榆区外)或连云港市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全日制在读“专转本”学生)。
1.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原件,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2.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
凭《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在校“专转本”学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4.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含已毕业但未及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师范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在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师学历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可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六)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只能免试申请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凭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效成绩申请认定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请协议。
(二)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其他申请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三)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四)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五)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登录个人申请页面,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六)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七)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请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注意: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八)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在“教师资格”专题页面“资料下载”栏目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粘贴页等。
五.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
2018年9月28-29日、10月8日上午7:30--9:30前,国考面试成绩合格或符合师范类相应学段专业申请教师资格条件、普通话成绩合格、完成(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网上报名者,携带医保卡或体检费用、身份证原件、1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空腹在市中医院体检中心(老门诊楼三楼)参加体检。体检时统一使用医院提供的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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