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南通通州湾示范区事业单位招12名教师公告(2)
2018-05-09 10:02:4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布)。
2.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形式和内容: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并在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8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因拟聘用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办结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和通州湾社会管理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680388、81680059;
监督举报:0513-81680036。
附件:
1.《通州湾示范区事业单位(教育)2018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
2.《通州湾示范区事业单位(教育)2018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2018年5月8日
以上即为《2018上半年南通通州湾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12名教师公告》全文,更多考试资讯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网。
以上即为《2018上半年南通通州湾示范区事业单位招12名教师公告(2)》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教师招考公告,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