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非在编12人公告(2)
2016-12-28 16:28:21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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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笔试面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其中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工资待遇
(一)非在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组成,基本工资参照校内同类合同制人员的标准执行,岗位津贴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为非在编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驻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17772。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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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