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徐州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教师9名公告(2)
2016-08-05 13:47:44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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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一)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相应专业的教学理论。面试内容为理论教学(说课)和综合答辩,面试重点考察专业素养、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按笔试成绩占40%、理论教学(说课)成绩占40%、综合答辩或实操成绩占20%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笔试、面试由徐州开放大学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试行)》执行。
均符合上述体检标准的认定为体检合格,体检合格人员由徐州开放大学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开放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徐州开放大学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考生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单位,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八、联系电话,徐州开放大学人事处0516-85820273 联系人:孔老师
徐州开放大学纪检监察处:0516-85716452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6-8373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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