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盐城东台市教育系统下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及聘用办法(2)
2016-03-02 10:14:28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东台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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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的合格成绩相加计算为考试总成绩。
三、聘用办法
1、体检、政审。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职位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政审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则一并入围。体检执行《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情况的,按职位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2、选岗。选岗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东台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选岗,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岗资格。遇有被取消选岗资格或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岗出现空缺岗位时,按职位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在选岗前公布。选岗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笔试成绩再相同时,在选岗前公布相应的选岗办法。选岗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台人社网、东台教育网及“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3、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政策咨询
东台市人社局和东台市教育局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5100511、85212617。 联系人:赵培成、史小军。
五、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26544。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 台 市 教 育 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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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