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5-11-03 15:44:4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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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如遇考生人数多,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时间,以公告或电话形式提前通知考生)。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在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
5、面试按照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并于面试前在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6、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7、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351138
联系人:王老师、魏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7013249
联系人:刘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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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