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无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2015-02-04 13:34:40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无锡人社
2015年无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由江苏公务员考试同步无锡人社整理发布,更多无锡人社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公务员招考频道。
2015江苏公务员笔试备考QQ群:165606051(加群请备注“南京华图”,免费领取视频及真题资料)
江苏华图官方微信号:jiangsuht
【公告|解读】【大纲|解析】【职位表|职位分析】【报考指南】【参考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并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我市部分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及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计划考试录用317名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就考试录用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和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6、符合公务员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其他各类未就业毕业生均限我市(含江阴、宜兴,下同)生源或者已办理完落户我市手续(不含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无锡高校的外市生源)。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在锡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锡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江阴、宜兴两地的,仅限报该地区职位)。其他社会人员均限我市户籍。军队复、转军人可凭我市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报考。
3、报考监狱系统可放宽至本省户籍或生源。
4、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0”~“93”,招考对象为:我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我市各市(县)、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
(5)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有关政策解答详见《无锡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