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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江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复习考点(二)(2)

    2014-08-27 09:43:42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扫码领资料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16、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17、认识的辩证发展
      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是来自客体的各种刺激和主体的感知系统的相互作用的产物。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的低级形式,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的特点。
      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主体运用人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对客体的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的特点。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需要的条件:
      (1)必须把理发认识即理论同具体实践相结合;
      (2)要将理性认识转化为指导人们实践的计划、方案、办法;
      (3)要将理论、计划、办法交给群众,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必然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错误。
      在认识过程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是认识发展的基本过程和发展规律。

      18、真理和谬误的相互转化
      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1)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和区别。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是绝对的。另一方面,在不同条件下,不同的范围内,真理就会转化为谬误,谬误也可能转化为真理,真理与谬误的界限,又是相对的。
      (2)失败和错误为正确的认识、为成功准备条件。

      19、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属于认识范畴,是一种意识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其内容是客观的,其形式是主观的。客观性是真理之所以成为真理的根本条件,是真理的本质属性。
      在一定条件下,对同一客观对象的真理性认识只能有一个,是惟一的,真理多元性以认识的多元性取代真理的一元性,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实质上否认了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的可能性,必然导致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

      20、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客观性和无限性。
      (1)任何真理都具有不依赖于主体的、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
      (2)真理的发展是无限的,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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