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公务员泰州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
2014-02-13 09:14:48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泰州人力资源
六、关于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问题
本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关于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问题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凭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八、关于大学生村官的报考问题
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
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九、关于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问题
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十、关于相近专业范围问题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职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职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泰州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考单位提出,招考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考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月20日16:00。凡应添加,但未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职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十一、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考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要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
十二、关于回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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