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5000岗位)招聘公告(2)
2013-09-02 17:33:52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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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与聘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全省统一划定笔试入围最低合格线,参加面试、考察、体检人选比例,以及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构成比例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体检和公示
参加体检人选比例由各市确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部门网站上公示应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并将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苏人社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执行,合同期为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司法厅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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