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省考常州市人民检察院200人报名
2022-11-22 10:13:16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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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已结束,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招聘8人,截止到11月18日16点,累计200人报名成功,部门平均竞争比为25。
一、2023江苏省考常州市人民检察院200人报名-报名人数查询
二、2023江苏省考常州市人民检察院200人报名-笔试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三、2023江苏省考常州市人民检察院200人报名-笔试备考
1988年至2002年间,犯罪嫌疑人高某在甘肃省白银市连续作案,强奸、杀害多名妇女,成为全国关注的大案。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基层人民法院不能受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
B.一般刑事案件应由犯罪所在地法院管辖
C.犯罪所在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行为结果地
D.此案重大复杂,只能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受理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因此,本案也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项表述过于绝对,故D项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此可见,基层人民法院不能受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而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项正确。
B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B项正确。
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形式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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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