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公务员报考条件
2022-09-27 09:36:52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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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各地市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发布!根据往年省考考试安排推算,2023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在2022年11月份,点击下方图片可进入2023年江苏公务员报名入口汇总。
省级机关职位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
各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
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名网址:机构所在地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
一、2023年江苏公务员报考条件-2022年江苏省考报考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9 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2023年江苏公务员报考条件-笔试备考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收文程序中初审重点的是:
A.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
B.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C.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D.是否有负责人签发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处理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据此可知,是否有负责人签发并非初审的重点。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发文办理程序: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文办理程序: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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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