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公务员考试2023
2022-05-28 17:00:37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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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镇江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参加江苏公务员考试考生可点击【江苏省考】查看最新公告,及时了解202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新动态。根据近些年江苏省考时间安排推算,202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从2022年10月开始(以官方通知为准);考试时间预计在2022年12月(以官方通知为准)。
一、江苏镇江公务员考试2023-公告预约
二、江苏镇江公务员考试2023-历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
年份 | 公告发布 | 招录人数 | 报名时间 | 准考证打印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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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10月30日 | 8159人 | 11月2-8日 | 12月8-10日 | 12月11日 | 1月9日 |
2021 | 10月30日 | 9536人 | 11月3-9日 | 12月16-18日 | 12月19-20日 | 1月14日 |
2020 | 10月25日 | 7985人 | 10月29日-11月4日 | 12月4-6日 | 12月7-8日 | 1月3日 |
2019 | 1月18日 | 6507人 | 1月22-28日 | 3月20-22日 | 3月23-24日 | 4月16日 |
2018 | 1月26日 | 8559人 | 1月30日-2月5日 | 3月21-23日 | 3月24日 | 4月17日 |
三、江苏镇江公务员考试2023-笔试备考
我国《民法典》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B.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不受限制
C.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D.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但信息处理者可以提供给他人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信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A项排除。
C项: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C项排除。
D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第一款,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D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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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ky)